衢州市人民醫(yī)院藥品采購第一批采購公告

文章來源:招標辦 作者:招標辦 點擊數:5442 更新時間:2017-07-13

???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完善公立醫(yī)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(fā)[2015]7號)、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城市公立醫(yī)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(fā)[2015]38號)、《國家衛(wèi)生計生委關于落實完善公立醫(yī)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》(國辦發(fā)[2015]70號)、《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公立醫(yī)院藥品集中采購機制的意見》(浙政辦發(fā)[2015]57號)、《省衛(wèi)生計生委 省財政廳 省人力社保廳關于全面開展公立醫(yī)療機構藥品采購新機制試點的實施意見》(浙衛(wèi)發(fā)[2016]67號)和《衢州市公立醫(yī)療機構藥品采購新機制試點工作方案》(衢衛(wèi)發(fā)〔2016〕98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我院實際情況,根據《衢州市人民醫(yī)院藥品采購新機制試點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由衢州市人民醫(yī)院藥品采購新機制試點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對浙江省藥品集中采購(第一、二批)部分中標藥品進行采購?,F將第一批采購工作公告如下:
一、采購范圍:
本次采購產品為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(第一、二批)中標的藥品品種,具體采購品種見第一批采購清單(見附件1)。
二、采購方式:
采用資質審核、綜合評分(見附件1)和價格談判三步評判辦法,確定成交結果。
三、報名資格與報備要求:
(一)只接受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(第一、二批)中標產品的供應商報名。
(二)本次藥品采購的供應商應為藥品生產企業(yè)。生產企業(yè)設立的銷售本公司藥品的商業(yè)公司、進口(含港、澳、臺地區(qū))藥品國內總代理(無國內總代理的,應為境外授權的浙江省的代理商)等可視同生產企業(yè)。代理商需遞交生產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授權書。
進口藥品的代理權存在爭議,且在本次藥品采購報名截止時,爭議仍無法自行解決的,采購方有權拒絕該藥品參加本次藥品采購。
四、報價原則
參加本次藥品采購的供應商產品報價必須遵循以下要求:
1、報價依照浙江省內公立醫(yī)院成交的最低價格。
2、報價原則應體現量價掛鉤。
3、參與報價的供應商均視為承諾其產品可作為替換備用,保證能夠及時供應替代被撤銷產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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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報名與報備的時間:
?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21日(周六、周日、節(jié)假日除外)
業(yè)務受理時間為上午8:30-11:30、下午14:00-17:00。
報名與報備的地點:衢州市人民醫(yī)院招標采購中心
聯系人:鄭先生
聯系電話:0570-3058766
信息發(fā)布網站:衢州市人民醫(yī)院官網
六、報名時應提交的資料(必須加蓋供應商的公章):詳見供應商報名需提供的材料(見附件1)
(一)營業(yè)執(zhí)照;
(二)組織機構代碼;
(三)供應商承諾函(見附件1);
(四)法定代表人授權書(見附件1);
(五)報名表(供應商按要求申報藥品品名、劑型、規(guī)格、產地、基藥、醫(yī)保、價格情況等) (見附件2);
(六)提交需書面確認浙江省2014年藥品集中采購中標藥品質量層次、達到國際水平的仿制藥品、達到省長質量獎及以上等信息材料。
七、其他情況說明:
1.新增的廠家需要提供所有的資料
2.原先提交的資料有所變更的需要現場說明情況,并提供變更資料
3.原先資質審核已通過的,需重新填寫供應商報名表,遞交《供應商報名表》要求紙質版(加蓋公章)和電子版各一份,要求密封同一信封內。
4.全國聯動最低價、醫(yī)保支付價中的最低價格作為基準價。
5.所提交的材料必須按規(guī)定時間內提交到醫(yī)院招標采購中心,逾期不予受理。
6.所提交的材料必須加蓋單位公章,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,被授權委托人簽字,否則作為廢標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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衢州市人民醫(yī)院藥品采購新機制試點領導小組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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